李伟斌

主席兼董事总经理

李先生于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七日加入本集团,任执行董事,并于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八日调任本公司主席兼董事总经理。彼亦为本公司多间附属公司的董事。李先生持有西安工业大学应用电子学士学位及西安交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自二零零零年初起,李先生一直从事电子配件及材料、电脑软件及硬件之研究、生产及销售,以及电脑相关设备之研究及销售。彼亦从事物业发展、规划及销售、管理,以及其他物业相关之投资、文化及娱乐业务。彼之业务遍布北京、西安及香港。

萧伟业

执行董事

萧先生于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七日加入本集团,任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多间附属公司的董事。萧先生持有香港大学文学士学位。彼拥有十多年银行及融资经验,曾于多间大型国际银行担任主管职位,专门从事贸易融资及企业银行业务。在加入本集团前,彼于二零零五年一月至二零零六年二月期间获委任为松日通讯控股有限公司(现称为高银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83)之执行董事。彼于一九九八年七月至一九九九年五月期间,担任永顺国际货运(集团)有限公司(现称为上海实业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563)之执行董事。以上两间公司之股份均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

刘智杰

执行董事

刘先生于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八日加入本集团,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于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八日获调任为执行董事。刘先生于服务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银行」)逾三十五年后,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退休。于汇丰银行担任之各项主要职务中,彼曾任职副总经理兼香港个人银行业务主管及亚太区副总经理兼策略执行业务主管。刘先生为香港银行学会(「学会」)资深会士。彼曾于学会之理事会担任主席(一九九九年一月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现时担任学会理事会之荣誉顾问。彼先后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委任服务多个委员会,包括环境咨询委员会(一九九八年十月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财经界人力资源咨询委员会(二零零零年六月至二零零一年五月)、廉政公署防止贪污咨询委员会(二零零零年一月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委员会(二零零零年八月至二零零六年十月)、创新及科技基金环境项目评审委员会(二零零零年一月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及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私隐问题小组委员会(一九九零年二月至二零零六年三月)。刘先生亦曾出任商界环保协会有限公司主席(一九九八年九月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彼目前亦为皇朝家俬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98)、理士国际技术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42)及衍生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893)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于二零一四年四月至二零二一年六月担任世纪阳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509)、于二零一零年九月至二零一七年九月担任杭品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称为华隆金控有限公司及高锐中国物联网国际有限公司及福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82)及于二零一七年三月至二零一九年九月担任骏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035)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骏高控股有限公司之股份于联交所创业板上市外,上述公司的所有股份均于联交所主板上市。

何钟泰博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何博士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加入本集团,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何博士为前香港立法会议员(一九九六年至二零一二年)、第十届及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前香港区代表及香港工程师学会前会长(一九八七年至一九八八年)。彼持有英国伦敦城市大学土木工程博士学位、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荣誉法律学博士学位、香港城市大学荣誉工商管理博士学位、香港大学土木工程理学士学位及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岩土工程研究文凭。何博士现为广东大亚湾核电站、岭澳核电站核安全咨询委员会主席(二零零五年至今)及香港申诉专员公署专业顾问(工程及测量)(一九九五年至二零一三年、二零一五年至今),亦曾任香港机场管理局董事会成员(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四年)、香港贸易发展局基建发展服务咨询委员会前主席(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三年)及香港城市大学创校校董会主席(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四年)。此外,彼亦为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800)、迪臣发展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62)、亚积邦租赁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496)及德合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68)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于二零零五年六月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于中国建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311)及于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十月于富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263)曾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分别于二零一八年九月至二零二零年五月及于二零一八年九月至二零二零年六月曾任锐信控股有限公司(前称为飞毛腿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399)之主席及非执行董事。以上七间公司之股份均于联交所主板上市。

黎家凤

独立非执行董事

黎女士于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八日加入本集团,任独立非执行董事。黎女士于二零零一年获香港城市大学颁授国际会计文学硕士学位。彼于一九九九年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及于二零零三年成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之资深会员。彼为执业会计师黎家凤会计师事务所之独资经营者,并已从事核数工作超过二十年。彼亦为英皇娱乐酒店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96)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于二零零八年六月至二零一七年五月担任英皇钟表珠宝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87)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上述两间公司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

陈婵玲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女士于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八日加入本集团,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于一九八五年毕业于香港大学,获颁法学士学位。陈女士为具有逾二十年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经验之退休律师。彼亦为英皇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前称为汉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491)和英皇钟表珠宝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87)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曾于一九九八年五月至二零一三年八月为英皇娱乐酒店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96)及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为中国恒大新能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前称为恒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新传媒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708)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上四间公司之股份均于联交所主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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